
2020年是昆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的關鍵之年,交通安全設施、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外在表現之一,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對昆明市主城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行專項整治提升,主要涉及范圍為:五華區、西山區、官渡區、盤龍區、呈貢區。主要內容為:對交通安全設施進行查缺補漏,更新老舊設施,新建必要設施。一方面從整體上提升城市感官風貌,另一方面通過一定的組織措施、安全設施的設置提高交通安全性、通暢性。對重要節點采用了新型交通組織方式,如非機動車蓄水池、非機動車掉頭通道、直行待行區、左轉待轉區等新型組織方式。